對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有異議怎么辦呢?如對勞動能力初次鑒定不服?今天給各位分享對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有異議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對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怎么辦、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去鑒定需要申請嗎、單位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復查進行解釋,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在線客服。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復查程序,以保障鑒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省級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復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布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發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復...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個人或其直系親屬認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偏輕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勞動能力鑒定后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p>
另外,這里有幾個問題要強調一下:
(1)什么是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去鑒定需要申請嗎
一、障礙等級:
1、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2、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申請條件: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三、所需要的資料: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
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復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提交以下材料:
1、《復查申請書》一份(原件);(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方,需加蓋單位公章。)
2、工傷職工身份證一份(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初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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